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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堡在哪个位置晚明文士爱蹭饭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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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他们的心灵敏锐,对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强烈,大多数宁愿挨饿也不吃“周粟”。然而,在那段时间,他们确实喜欢举办派对和宴会,经常去财主家白吃白喝。这场面上充满了豪放与快乐,有些文士甚至会大快朵颐,有些则笑容满面。这种情况下,宾客们仿佛置身于一个共享食物的大同世界。

在那个时代,一位名叫朱承彩的人因为有钱而被尊为“汗漫使”,他家的财富源源不断,但却不存私蓄。他的生活中总是欢迎文士和妓女来访,并且定期举办盛大的宴会。在一次秋天的派对上,他邀请了来自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位学者,以及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一起欢饮。

即便有金銮之家准备好庆祝喜事,却有人选择到这里来蹭饭,因为他们认为,与大家共同享用食物更有趣。此类活动往往持续通宵达旦,为期几日,每种形式都尽力展现:歌舞、诗画、驴叫或嚎叫,“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如举子望走锁院焉。”

王伯稠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考过一次科举考试未能通过后,便决定再也不参加,而是专心写诗并混迹酒局。当有人组织派对,无论是否收到了邀请,他都会带着一张嘴和一副肚皮去参与。那时候,他经常不回家,也许只在发布告示说:“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但他还是不会回来。

这个王伯稠长得英俊潇洒,被誉为才气横溢。他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自给自足也能过得很好。但他却总是不带分毫到别人的家里去吃饭,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只要开餐,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坐下来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听见喉咙里的嘎嘎声响,当筷子扔掉走出门时,从头至尾都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王伯稠曾写了一首《凤凰》的诗,这可能是在自我表述:“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椟椟鸣赤霄,如奏钧天回。举世那得见,百鸟安敢猜。”

晚明时期这样的风格确实很多,他们既不投身科举制度,也没有追求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发展的机会,或是在缙绅间游荡,或是在财主家的门庭若市,或是以卖诗卖画为生,比如吴扩人,他品行并不低下,其诗名远扬,却“以布衣游缙绅间,以衣冠白巾吐音如钟。”无需为了获得口粮而刻意奉承权贵,只因享受了之后,就像傥论般地说:“花晨月夕,诗坛酒社,我与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林春秀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兼微末诗人的例子,他虽贫穷却爱死喝酒,一日没喝酒就难以生活,所以他就去了别人的家蹭酒喝。他有一位朋友郑铎,是个富裕的人,每天给他送酒,让他醉倒狂呼骂,而郑铎竟然从未气恼过,即使三十年如一日照样如此陪伴林春秀,无怨言无悔恨,这份慷慨超凡谁能匹敌?

晚明时期商界人物的地位比以前高,加之商业化程度提高,使得文人们能够得到更多支持。而当时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的阳明先生(王守仁)对于这一点表示赞赏,将士农工商并列视作平等无高低,最终形成一种社会文化氛围,使得蹭饭成为一种可接受的行为方式之一。

李渔常常带着全家的打秋风,在民间寻找食宿和资金支持,而金圣叹则在清初借了千枚银票,然后挥霍完毕,不仅未还,还抢夺别人的美味佳肴,这种态度极易让后代感到不可思议,但它可能正反映出晚明文化中的某种特质,那是一种轻松愉悦与放纵随性的生活态度。在那个时代,它显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不过,对于那些习惯于更加严肃规矩的人来说,这样的风俗仍旧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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