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恐怖历史的阴影下,文士们拥有一种特殊的饭碗之谜。他们的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更为强烈,大多数宁愿饿死,也不愿吃那来自权贵的手足。然而,晚明似乎是个例外。在这个时期,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无论是财主家的豪宴还是自己的家中聚会,都有文士们大快朵颐。他们以一种非凡的放纵态度享受着食物和饮品,如同共食的大同世界。
明宗室后裔朱承彩曾经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位士子参加他的宴席,还请来了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助兴。一位金銮门的人原本准备在家里举行喜宴,但最终决定加入这场大派对,因为他认为,与朋友们一起分享美食,比自己家里的简单生活更加愉快。
王伯稠是一个才华横溢、长相英俊的文人,他虽然没有钱,但总是在别人的家里蹭饭。他并不追求荣誉或是名声,只要能参与到任何派对中去,就算是诗歌表演或者只是喝酒聊天,他也乐此不疲。王伯稠还有一个独特的习惯,那就是一上桌就开始大快朵颐,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都不会介意地加入进来,一边吃一边唱歌,一边写诗,只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
林春秀是一个自由撰稿人的穷诗人,他爱好饮酒,并且常常去朋友郑铎家蹭酒喝。郑铎不仅给他提供了酒,还特别为他制作了一只刻有“云波”字样的杯子,这成了林春秀专用的杯子。他每天都在郑铎那里大醉狂骂,而郑铎则无怨无悔地继续供给他酒水,这种奇异的情谊持续了三十年。
晚明时期,文人们与财主之间,以及寒士与缙绅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关系。这时候资本主义已经萌芽,“阀阅之家”也不惮以富有的姿态支撑商业活动。而著名文学家毛晋既是一位书商又是一位文学创作者,他赚得钱财之后,便慷慨地与文人们分享。而另一方面,商人们也重视养育文人才,将其作为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一种手段。在这种背景下,即便是傲慢自大的文人,也能够轻松获得食物和欢乐,因为大家都明白,尊重和享受这些文化精英成为了社会的一部分传统。
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当我们看到李渔带着全家的打秋风,或许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这是晚明留下的养士新风所致,而不是单纯的一个个行为上的放纵。此外,即使像金圣叹这样的高级官员,也可能继承了这一精神,用千金买橭银,却随手挥霍,然后戏弄说借而未还,这种事在那个时代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但正如斫山笑语置之,我们无法准确解读这一切背后的原因,只能推测它可能与那些深藏于民间养士情怀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