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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堡之变宫女绘画中的文士爱蹭饭难道不也是晚明时期的艺术风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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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吃。他们的心灵敏锐,对于吃的东西有着强烈的耻感,通常宁愿饿死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但在那个时代,他们却热衷于参加派对和宴会,不论财主还是缙绅家的邀请,都乐于前往大快朵颐。这些派对上,文士们与财主、缙绅共同享用丰盛的美食,就像是共食的大同世界。

朱承彩这类宗室后裔,有钱又不私蓄,他经常召集文士和妓女到自己家中饮酒作乐,一年一度的中秋节更是举办盛大的聚会,与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多位士子共进晚餐,还请来四十多名妓女助兴。

金銮者之家原本应该为喜事而设席,却有人从他家蹭饭,这些人说:“在你家的筵席上吃饭,比在外头蹭饭还要有趣。”就像李渔这样的文人,他带着全家到处打秋风向人借钱借物,从不脸红羞涩。

王伯稠这种品质的人很多,他们既不考科举,也不投身商业或缙绅圈,而是专注写诗混迹酒楼。他对于派对无所谓,无论是否受邀都能带着肚皮去参加,还能唱个“莲花落”,即使没有分毫费用,也能大快朵颐。

林春秀虽然穷,但也爱喝酒,有朋友郑铎给他准备了一只刻字“云波”的酒杯,每天送他去喝醉狂骂三十年如一日,这种友情实在难以寻觅。

晚明时期,文人与财主之间,以及寒士与缙绅之间存在一种特别融洽关系。资本主义萌芽,“阀阅之家”都不惜为贾,而著名文学家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冯梦龙则是亦商亦士,他们赚了钱,为富而仁,并乐意分享给文人们。王守仁认为“四民异业同道”,将财主、士子、农民、企业家并列,没有高低之分。这时候,即便傲慢往往由轻慢引发,但由于大家都看得起对方,所以吃个饭并不算什么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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