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特别喜欢参加派对,不论是财主家还是其他人的聚会,他们都乐于白吃白喝。这些文人心灵敏锐,对自己的耻感尤为强烈,但他们偏偏享受在他人家中大快朵颐的感觉。这一现象,在当时社会上显得格外罕见。明朝宗室后裔朱承彩以其广博的文化素养和无私的生活态度,经常邀请文士与妓女共进晚餐,或举办盛大的宴会,邀请南京的一百二十余位士子共赴佳肴。此外,有些金銮者虽然有能力举办喜事,却选择到别人的家里蹭饭,这种做法让人感到既新鲜又有趣。
王伯稠这样的例子更是众多,他考不上科举后,便专心写诗,并且在酒局中混迹。他只需要带着一张口和一副肚皮,就能随意加入任何派对,无需担心食物或钱财问题。他的才华横溢,被誉为“屠龙”,但他却从不因为这点小恩惠而过分谄媚,即使面对筵席,也只需唱几句简单的歌曲就可以了。
林春秀则是一位自由撰稿人,他因穷困爱饮酒,一日未能喝到酒便难以生存,因此习惯于去朋友家蹭酒。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朋友郑铎表现出极高的情谊,即使被林春秀骂个不停,也始终保持慷慨无求的心态,连续三十年如此。而这种关系在当时社会中也并不罕见。
晚明时代,与其他朝代相比,其文人与商人的关系更加融洽。资本主义萌芽,使得商人们变得更加富有,同时也愿意支持文人的生活。这一点体现在著名文学家毛晋既是书商也是文学家的身份,以及另一文学巨匠冯梦龙既是商业活动参与者也是文学家的身世背景中。
总之,晚明时期,不仅文人们喜欢蹭饭,而且整个社会对于此现象持开放态度,这可能源自国家责任转移到民间,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养士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