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繁华的晚明时期,文士们的生活方式与往昔大不相同。他们虽有脸皮黑厚,但整体而言,这一阶层之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是,晚明似乎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不仅喜欢去财主家白吃白喝,还能享受那些丰盛的大快朵颐。
当秋天到来时,他们会举行一次规模宏大的宴会,邀请南京的一百二十多位士子和四十多名妓女共进晚餐。这场盛宴上,有金銮者家的喜事也被挤占了,因为他们认为,与大家一起吃饭,比自己家里坐席更有趣。
王伯稠这种性格的人很多,他既不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追求资产阶级的商业成功。他只写诗,只混迹酒局,每次有人组织派对,无论是否有正式邀请,他都会带着一张口、一副肚皮,一直到山高海宽为止。即使发布公告说:“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他也不会回来。
这位王伯稠个子高挑才气横溢,却常常空手而归。在别人的婚礼或寿辰庆典中,当开席的时候,无论熟人还是生人,他都会毫无顾忌地上桌,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发出嘎嘎的声音。当他满足后,将筷子一扔就走,那种风度非凡,让人难以忘怀。
王伯稠曾经写过一首关于凤凰的诗,这可能是自喻:“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尽管这些都是外物,但他却毫无保留地享用,以至于人们猜测他的行为背后是什么原因,而我们却无法揭开其秘密。
在那个时代,有许多像王伯稠这样的文人,他们既不是官僚,也不是商贾,只是在缙绅间游荡,或奔趋于财主家,或写诗卖画赚钱养活自己,比如吴扩人的情况。他虽然品德并不低下,却“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而且从未因为贫穷而奉承富豪,即使之后毫无愧色,他依然放言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林春秀则是一位自由撰稿人,不过家境贫寒。他特别喜欢喝酒,一日没得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总是去蹭酒喝。而他的朋友郑铎每天给他买酒喝,并且没有任何怨言,对林春秀三十年如一日的做法表示支持和尊重,这种慷慨无求的人物实在难得。
在那个时代,对文人的态度与往昔不同,即便是官僚也不轻视文人才,从朱元璋大开杀戒之后,便出现了民间养士新风。李渔带着全家四处打秋风,要钱要吃,从未见红脸羞涩,我们常常笑语相讥,但其实这是晚明遗风所致;清初另一大家金圣叹,则将千金银子挥霍殆尽,然后冷漠地说出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此物适增守财奴名,我已为君遣之矣。这份淡定和豁达,在古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它透露出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继承了晚明民间养士遗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