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和春秋时期,爵位体系主要包括了王、公、侯、伯、子、男六种等级。明朝中的侯爷,是一种与王爵并列的高贵爵位,不是指任职于官署的官员。古代的侯爷往往是皇室成员或高级贵族,与国家同享荣耀且地位显赫。而在古代历史中,文官授予封号的情况很少见,尤其是在没有配备实际职责的情况下。
要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可以从是否拥有具体的官职来看。如果有担任正式官职,那么这个侯爷就拥有较大的实权。在秦汉两朝时期,如《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载,从左庶长十级到大庶长十八级,这些军事将领的地位甚至超过了九卿,其余十九至二十级则归属于列侯之列。自汉朝以后,大多数的人物被授予的是名誉上的爵位,而非实质性的行政职务。当一个人仅仅持有一定的荣誉称号而无实际工作任务时,他便只能享受荣誉和尊敬,但缺乏真正的政治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