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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经典故事总督与巡抚明清两朝的权力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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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朝的经典故事里,总督与巡抚的角色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尽管这两个官职在明清两朝有着天壤之别,但它们都代表了封疆大吏在地方上的绝对权威。然而,在最初的设立中,这两个职位与我们现代理解中的差异颇为显著。

总督和巡抚制度源于明朝初年,当时官制继承自元代。在地方行政上,设置了中书省,但改行省丞相为承宣布政使。布政使的权力远比行省丞相小,仅负责民政和财政,而司法、刑狱由按察使管理,军事则由指挥使掌控。明初布政使、按察使、指挥使并称“三司”,彼此独立,不构成统属关系,只有重大事务需三人合议,上报中央请示。

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并防止出现内轻外重的情况,便推出了督抚制度。这一制度是为了解决“三司”并列带来的权力分散问题,使得地方治理更加集中化。此后,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太子朱标被派往陕西进行考察建都之策,这标志着巡抚制度的诞生。但当时朱标并不负责管理地方,而是在考察建都任务上执行。

到了建文永乐年间,巡抚才正式成为管理地方目的派遣的大臣。而永乐十九年的26名巡抚虽然临时性质,但奠定了其未来长期派往各地作为正规官员的地位。在宣德年间,他们真正成为封疆大吏,如于谦、周忛等都是这一时期著名的人物。

总督则晚于巡抚设置,其形成始于景泰年间,以两广地区设立长驻总督,为其系统化奠定基础。在《明史》和《大明会典》中,它们不被视作封疆大吏而是编入都察院系统,因为他们既是廷臣又兼任都御史或副都御史头衔,有的地方管辖实际上已经达到了封疆大吾的地步。

清朝沿袭了明朝体制,将总督和巡抚继续置于地方行政首领位置,并且增加了一些新的功能,比如文武兼备并带有右都御史衔。不过由于他们之间职责界限模糊,因此实践中难以区分哪个更高级别。

直到乾隆帝执政期间,由于满汉矛盾缓解以及汉族地主阶级力量增强,对用人政策发生转变,即尽量不使用汉人或汉军旗人而多选用满洲人的做法。当乾隆评论雍正帝信任的一些高级官员时,他特别提及其中只有鄂尔泰是一个满洲人,从而反映出这种变化。

随后的嘉庆帝道光帝也遵循同样的用人政策,不过开始有一些影响力的汉族官员担任过这些职位,如阮元贺长龄林则徐等,他们都是当时风云人物。而到了晚清阶段,由于是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的崛起,以及授予他们总督或巡抚,一批新型的地方豪强势力逐渐形成,这对于晚清政治产生深远影响,最终导致这些豪强演变为各地割据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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