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而又不远的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其深邃的见识和勇敢的口吻,在一个充满变革与挑战的时代中,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他的字号子真,又名台,字元始,从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的悠久历史中走来。他曾经担任过郎官、五原太守等职务,并参与撰写了本朝丰富多彩的人文史书《东观汉记》。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他敢于直面黑暗,用自己的笔触抨击那些腐败和不公,同时主张改革开放。
崔寔提出国家制度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不可盲目跟随过去,而是要“背急切而慕所闻”。他著有《政论》五卷,这部作品虽然散佚,但其精髓却被后世传颂。在法制问题上,他提出了几个核心观点:首先,他认为刑罚和德教都是治国理政的手段,但是它们适用时机不同。当时正处于乱世之中,是需要严厉刑罚来维持秩序的时候。而他赞扬的是汉宣帝那种严格法律,使得社会得以安定;同时也批评了汉元帝那种宽松政策,“多行宽政”,导致西汉王朝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接着,崔寔坚决反对频繁赦免罪犯。他认为,当统治者频繁地颁布赦令,以此缓解阶级矛盾时,这种做法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只是让人们觉得轻易就能逃脱法律的约束,从而更加轻视法律,更容易犯罪。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没有终点,因此他主张应当减少赦免次数,最好是相隔十年以上才进行一次大赦,以此来震慑罪犯,让他们知道法律不会因为时间流逝就变得软弱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