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是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他在明末清初的动荡时期,从一个低微的起点开始了仕途。崇祯十二年,他参加了太原的乡试,但仅以副榜贡生之名入选,在国子监读书。这段时间里,他在安国寺隐居六年,并在太原“三立书院”游学四年。他的志向远大,曾写下《鸡冠花》一诗:“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家人对他被选为七品正堂既喜又悲,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他将远离家园,一去无归。为了完成官途征程,他不得不典当田地和房屋,用剩下的钱雇佣仆人才得以启程。在稷山县拜访朋友武祗遹后,武祗遹劝他慎重,而于成龙则坚定地说:“我们虽非科第之辈,上古之贤者岂尽科目中人?我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志,我誓勿昧‘天理良心’四字。”意思是,即使我们不是进士出身,也有上古时代皋、夔、稷、契等贤臣作为榜样。我这次出仕,不是为了家庭的温饱或富贵,我会坚守我的信念,不违背“天理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