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于成龙仕途起步低微。他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参加太原乡试,未名中副榜贡生。期间,他在永宁城外的安国寺隐居六年,在太原“三立书院”游学四年。这段时间里,他展现了坚定的志向和远大的抱负。在《鸡冠花》一诗中,他借物抒发自己的心声:“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家人对他的选官情况既欣慰又忧虑,因为他终于有了一份七品正堂的职位,但也担心他远赴千里的旅程可能会无归。
为了完成其官员梦想的征程,无奈之下于成龙不得不典当田地和房屋筹措资金,并雇佣五名仆人才能启程。此行他还拜访了好友武祗遹,在稷山县与之分别。武祗遹劝阻道:“广西为官不易,你还要三思啊!”但于成龙坚定回答说:“我辈虽无科第身份,上古之皋、夔、稷、契岂尽科目中人耶?我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四字。”这表明即使没有考取进士,也可以追求高贵的职业道路;而且,如同古代伟大人物皋、夔、稷、契,他们并非都从科举制度中产生,而是基于个人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标准。他承诺,即便是在漫长仕途中的艰辛挑战,也将始终保持着对“天理良心”的尊重与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