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是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他的仕途起步颇为低微。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他参加太原的乡试,但结果未名,只得以副榜贡生身份入仕。这一时期,国家正处在明末清初的动荡之中。于成龙在安国寺隐居六年,在太原“三立书院”游学四年,他心怀远大,曾写下《鸡冠花》:“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家人闻讯既欣慰又忧虑,因为他终于有了官职,但又担心他远赴罗城的路途艰难。
为了筹集足够的盘缠,他不得不典当卖掉部分田地和房屋,并雇佣五个仆人才能启程。他抵达晋南稷山县后拜访了好友武祗遹,被告知广西行省任职并非易事。但于成龙坚定回答道:“我们虽无科第之荣,上古皋、夔、稷、契岂止科目所及?我此行决不以物质为志,更誓守‘天理良心’四字。”意思是,即使没有考取进士,也有上古时代贤臣如皋、夔、稷、契,他们不是都从科举中走出来吗?我这次出仕,不仅仅是为了家庭温饱,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内心的纯洁和正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