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虽然发展了一些,但被许多人视为“资本主义萌芽”的程度远不如宋代。明朝整体来说,“铸钱当不出千万贯”,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币量。这意味着在摒弃了商业化管理手段并简化社会组织机构后,对于日益复杂的事务,政府却找不到合适的手段来处理,因此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用现代眼光看,这些问题本应通过技术手段,如民法与商法来解决,但却全都归结到道德价值上,用简单的道德信条如尊卑、长幼、男女等来解决问题,以此取代法律。在这个以文人为主导的帝国里,每处都以道德伦理自诩,这种以道德立国的社会,其虚伪和不切实际性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致。
可以说,这正是明代全面放弃技术,以道德替代法律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