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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淓探寻元朝真正灭亡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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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亲侄。在崇祯四十六年【1618】,我袭父潞王爵位,并在河南卫辉建立藩国。在位二十六年后,当明朝灭亡于清军之手时,我流寓杭州。

弘光元年(1645)五月下旬,当清军渡江并俘虏弘光帝时,我被推举为监国。邹太后命我监国,并指出:“尔亲为叔父,贤冠诸藩。”然而,在不久之后,即七月四日,当清军逼近杭州时,我决定投降,而非如黄道周建议的即位称帝。我与其他官员一起被送往北京,最终在次年的四月初九日(1646年5月23日)与其他几位藩王及一些被俘官员同遭杀戮,其罪名是“谋不轨”。

尽管我的政治生涯未能取得显著成就,但我在音乐、书法等领域有着杰出的造诣。我善绘画,如今,有多件刻有我的作品的石碑仍然保存至今,比如《历代画史汇传》所言,“善竹石”的作品之一“月外兰”。我还精通制琴,一种以我的名字命名的琴——“潞琴”,因其制作精良而广受欢迎,以至于崇祯皇帝视之为珍品,用以赏赐给诸侯。

此外,我深入研究古代音律,并撰写了一部音律专著《古音正宗》,共七册,其中包含了自己创作的50首琴曲。这本书由潞王府于崇祯七年刻印,为后世留下了宝贵遗产。

最让我感到自豪的是我的书法艺术。潞王府收藏了大量的手书石刻,这些作品至今仍然保存完好,被汲县知县镶嵌于崇圣祠墙上,为后人欣赏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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