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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为何将胡椒视作工资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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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百年前的明朝时期,胡椒是一种极其珍贵的物品,它的价值甚至超过了银子。在那个时代,胡椒被用作官员的工资,而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调味料。《金瓶梅》中就有描述,一位富有的妓女李瓶儿拥有八十斤胡椒,这足以说明当时胡椒的珍贵程度。

在历史上,胡椒曾经被用作货币,就像古代欧洲人将它视为巨富的象征一样。在中国,唐朝便开始大规模进口胡椒,并且因为其独特的香气和辣味,它很快成为了一种高档货。公元777年,在唐代宗打败敌军后,他发现宰相元载家中的财宝包括800石(约60吨)的胡椒,这表明了当时人们对胡椒的重视程度。

到了明朝,由于海上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的建立,中国获得了大量来自海外的大量香料、药材等商品,其中尤以印度来的“昧履支”或称“摩伽陀国出”的印度红皮布果实,即我们所说的黑胡椒最为罕见而值钱。郑和七次远航期间,每次都带回大量这些稀缺物品,因此国家能够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以至于可以把这些物品当做支付给文武官员俸禄使用。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地居民学会种植自己的黑胡椒后,这种情况逐渐改变。到明末清初的时候,大量的地方生产增加了市场供应,使得原先稀缺又昂贵的地理产物如今变得普遍可得,从而失去了过去那样的特殊价值。这也意味着早期那些珍惜并利用 胡 植 作 工 资 的 政 策 和 经 济 模 式 已经 不 再 适 用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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