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革新之手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不断演变,但荐举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阶层的分裂以及门第等级,这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力过剩,“十羊九牧”、“百分无一”的问题频发,使得荐举制度暴露出了深刻的问题。隋朝建立后,对此进行了彻底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系统。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一个结合地方荐舉与中央考试机制的试点项目。开皇七年(587年)开始实施,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名入京参加考试,其中表现优秀者被称为秀才。十八年(598年)又对考察标准进行细化,当时设有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只有京官五品以上或地方总管、刺史才能推荐考生。当隋炀帝即位,他进一步扩展了科举范围,将其划分为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方面十个科目,并由文武五品以上官员来推荐参与者。这项规定要求只要考生有一技之长,就应被录取并根据成绩升迁。此外,还设立了一种进士层次,用诗赴简历及策略能力作为考核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