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隋朝。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的方式各有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选拔士人和官吏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使得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加上存在“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问题,使得荐举制度暴露出了明显的弊端。随着隋朝建立后的改革措施,一系列问题得到解决,其中包括废除九品中正制并创立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开皇七年(587年),确定了每年各州推荐贡士3人的制度,并设定了一套考核体系,以成绩优异者授予秀才称号。而在十八年(598年),进一步将考试内容细化为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只有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推荐的人员才能参加考试。此后,当隋炀帝即位,他扩大了科目范围至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十个领域,并由文武五品以上级别的人员进行推荐。这项规定使得只要一个人具备任何一种技能,就可以被录取,并且根据能力提升职位。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阶段,同时也设置了进士这一新的职位,用诗赴卷及策论来考核人才,这对于未来几百年的政治生态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