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明时期,尽管商业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被誉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其商业化程度仍显得落后。据统计,明代的铸钱量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总和,这说明了其经济实力与宋代相比有着显著差距。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手段,对社会组织进行简化,但缺乏有效处理问题的技术手段,便倾向于通过强化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来应对。这一做法,在现代观念下,可以看作是用法律解决的问题都被转嫁到了道德领域,用简单的伦理观念如尊卑、长幼、男女等来取代法律,以此作为治国之道。
明朝以文人为主导,其文化特点是极度文人的价值观和追求,因此,它们以道德伦理自诩,无处不在地展示这一点。这一现象至今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例证之一——即一种虚伪且不切实际的文化氛围。这种以道德为基础而忽视技术发展的情况,是明朝全面拒绝科技进步并将其替换成依赖于道德规范的一个直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