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老的中国,五千年前,那里被称作什么?然而,我们今天要探讨的是明朝时期的锦衣卫,他们在抓捕罪犯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首先,抓人需要一份名为“驾帖”的官方文书,这份文书必须得到皇帝亲笔签字才能具有效力。此外,即便已获得驾帖,锦衣卫仍需通过刑科给事中的审批才能行动。而且,每次使用驾帖都只能用于单独抓捕一人,不得随意多次使用同一张驾帖。
历史上,在弘治和正德时期,锦衣卫仅限于京城内行使职权,对于出京之外的抓捕活动则不得执行。这一点可以从他们牙牌上的字样“出京不用”中看出。若是锦衣卫擅自越过了这条界线,就失去了其原本的权限。地方官员也不承认他们的身份。此外,当锦衣卫跨越城市边界进行逮捕,他们还需要获得各个衙门如兵马司、都督府衙门、刑部、大理寺及督察院等机构的大印,以防止假冒取名。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中的十七个所只有“缇骑”这一支真正可靠,而其他部分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锦衣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