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他们的心灵敏锐,对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强烈,大多数宁愿挨饿也不吃“周粟”。然而,在那时代,有些文士确实喜欢参加派对和宴席,他们会去财主家白吃白喝,享受着丰盛的美食,被款待的人则笑容满面,乐此不疲。在这种氛围中,即使是有钱到可以办喜事的人,也会选择去这些派对蹭饭,说什么也比在家里坐上一桌子席座要有趣。
有一位名叫王伯稠的文士,他虽然考过一次科举考试但未能中榜,但他并不因此再次努力学习,只是在写诗,并且经常参加酒局。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带着一张嘴和一副肚皮,在别人的派对上大快朵颐。即使有人发布公告叫他回家吃饭,他也不理睬。
还有一个故事说到林春秀,这个自由撰稿人因为穷而不得不去朋友家的酒局蹭酒喝。他的朋友郑铎每天给他买酒,却始终保持微笑,不管林春秀醉后如何狂骂。他还为林春秀特制了一只杯子,上面刻着“云波”,号称专用,这种关系真是难得。
在晚明时期,文人与财主之间、寒士与缙绅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融洽关系。这可能是因为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使得商业活动变得更加重要。而这也意味着商人们的地位提高了,与之相伴的是文化人的尊贵。即便是思想家王守仁,也认为财富对于社会各阶层都至关重要,而不是某个特定阶层的专利。
总之,晚明期间,由于国家对于文化人的态度发生变化,从而形成了一种民间养士新风,让文人们能够通过各种方式获得食物和生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