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他们的心灵敏锐,对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强烈,大多数宁愿挨饿也不吃“周粟”。然而,在那个时代,有些文士确实喜欢参加派对和宴席,他们会去财主家白吃白喝,享受丰盛的美食。被款待的人往往显得非常开心,而款待者则乐于分享自己的财富。这让晚明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氛围,就像是一种大同世界,让大家都能共享快乐。
在这个时候,有一些明朝宗室后裔,例如朱承彩,他会常常请来文士和妓女一起饮酒,并且还会举办一次年中的大派对,邀请南京的一百二十余名学者一同欢聚。还有像金銮这种情况,即便是自己家的喜事,也会选择去别人的家里蹭饭,因为他觉得在一起吃饭更有趣。
王伯稠这样的例子也很多。他虽然没有考取功名,但却喜欢写诗并且混迹于酒局之中。当有派对时,他总是带着一张嘴和一个肚皮,不管是否有请柬,他都会出现并尽情地享用佳肴。他并不介意唱歌或许作诗,只要能够参与到快乐的气氛中就满足了。
林春秀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他因为穷而不得不去别人的家蹭酒喝。一旦醉了,就开始乱骂,但他的朋友郑铎却始终不介意,为他准备好酒杯,每次三十年如一日地奉上,这份慷慨让人们赞叹不已。
晚明时期,与其他朝代不同的是,文人与商人之间存在一种融洽关系。资本主义萌芽,使得商人们变得更加重要,而文人则得到他们的尊重和支持。毛晋既是文学家也是书商,而冯梦龙既是思想家又涉足商业。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是贫穷的小说作者,也能够通过其作品获得一定的地位和收入。
王守仁认为,无论是财主还是士子、农民还是企业家,都应该互相尊重,并将他们视为平等的人。在这个背景下,即使是不受官府认可的文人才想到了找补生计,从而形成了民间养士新风。而李渔这一类人物,则可能继承了这一传统,将其延续至清初,如金圣叹那样的行为,如果放在其他时代可能难以理解,但在晚明社会中,却成为了正常现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