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灭亡的背后,晚明文士爱蹭饭(图)。李渔笔下的文士虽有脸皮黑厚,但整体而言,他们不太喜欢吃无聊之食。文人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愿饿死,也不愿吃周粟。但是,晚明似乎是个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不仅邀请财主家的人,还常常去别人的家里白吃白喝。在这些派对中,有钱人家的主人会大快朵颐,而被款待的人则笑容满面,享受着丰盛的宴席。
晚明时期,一些宗室成员如朱承彩因其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与文士和妓女频繁交往。每年中秋节,他都会举办一场盛大的聚会,邀请包括张献翼在内的一百二十多位士子参加,并且还请来了四十多名妓女作为伴侣。
对于那些拥有金銮宝座的人来说,他们本可以用来举行婚礼或其他庆典,但他们却选择到这里来蹭饭。这让人们好奇,为何有人会选择与大家一起分享美食而不是回家享受自己的庆典?据说,因为在家里过节实在没有跟大家一起吃饭那么有趣。
王伯稠这样的例子也很普遍。他考了一个科举考试但未能通过,从此他决定不再复读,只是写诗并混迹于酒局之中。当有派对发生,无论是否收到邀请,他总是带上一张嘴和一副肚皮,然后就开始大快朵颐。在他的家里,一月之内几乎看不到他的身影,即使发布公告叫他回去吃饭,也无法逼得他回来。
王伯稠长得英俊潇洒,是屠龙说的八尺高才气横溢。他虽然自给自足,但经常不带分毫地去别人家的宴席。他不会唱歌也不会做诗,最少要唱个《莲花落》才能开口。而当别人家迎接喜事或者寿辰时,这个王伯稠就会二话不说地上桌,用力地狼吞虎咽,不管熟悉的人还是陌生面孔,都不会停下筷子。一旦吃完,他就会随即离开,没有任何客套话语留下。
王伯稠有一首关于凤凰的诗,以自喻:“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沆瀣浆和昆仑芝都是非自己所有的东西,他却豪迈地饮用,这种做法,在其他朝代实属难见为什么晚明能够出现这样的人物?
林春秀也是这样一个人,不参与科举也不追求财富,只是在酒楼间游走,或向缙绅们讨生活,或向财主索取赈济。他以布衣游缙绅间,对衣冠者吐音如钟,却从未因为得到恩惠而改变态度。一旦没有那份恩惠,他就变得失落起来,比如吴扩人虽然品德高尚、诗名远扬,却“以布衣游缙绅间”,一点也不因为获得恩惠而改变姿态,更不会为了得到更好的待遇而奉承财主和缙绅。
郑铎是一个朋友,对林春秀极为慷慨,每天给他提供酒水,让他狂饮直至醉倒,再次疯狂乱骂。不知疲倦的是郑铎,每日给予支持,就像制作了一只特殊杯子刻字“云波”供林氏独用,“三十年如一日”。
这种风格在晚明非常普遍,那里的文人们既不参加科举,也没有加入资本主义萌芽中的商业世界,而是自由穿梭于缙绅之间,或奔趋于财主家庭,或专注于写作卖画维持生计,如吴扩人的情况一样,“以布衣游缙绅间”,吐音清晰又优雅,对待一切都无所谓,是一种超脱世俗的心态。
毛晋既是文学巨匠也是书商,将文学与商业结合;冯梦龙亦然,以文学著称同时涉足商界,他们赚钱后并不贪婪反而乐意与文人们分享。这正反映出晚明时代商人的社会地位比往昔更高,同时也说明了文化圈与经济力量之间新型关系的建立。此种融洽关系,使得各阶层人物相互尊重甚至崇拜,这种景象,在历史上是不寻常的。而这一切,都源于民间养士精神,即国家不能养士,则民间便填补这个空缺,使得文化活动更加活跃、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