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吃。他们的心灵敏锐,对于吃的东西有着强烈的耻感,通常宁愿饿死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但在晚明,这种态度似乎变得例外,他们喜欢举办派对,并且乐于接受财主家的款待。在一次秋天的大宴会上,有一百多位士子参加了,而这次宴会是由一个名叫朱承彩的人举办的,他家里有钱,但并没有私自积蓄财富。相反,他经常邀请文人和妓女到他家中共享美食。
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王伯稠这个人物。他考完科举考试后并未被录取,从此之后,他就决定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学习,只专心写诗和混迹酒馆。他在朋友家里的派对中总能找到一张空座,再带上自己的肚皮,就可以大快朵颐。他虽然长得英俊,但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却总是在别人的喜庆场合中大快朵颐。
林春秀则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也是个诗人,他虽然生活困难,但却爱好喝酒。一旦没有酒喝,他就会非常焦虑,因此他常常去朋友郑铎家蹭酒喝。尽管林春秀经常因为醉酒而乱骂,但郑铎从未生气过,还特地为他准备了一只刻有“云波”字样的杯子,每天都给他送来新鲜出炉的佳酿。
这样的情况在晚明社会十分普遍,不仅文人们之间如此,即便是寒士与缙绅之间,也存在着一种融洽关系。这可能是因为资本主义已经开始萌芽,商人们开始追求更多文化价值,而文人们也更倾向于与商界接轨。此外,由于国家对于文人的支持减少,民间开始养起了这些才华横溢的人物,以此来弥补国家缺失的地方。
李渔作为清朝初年的文学大家之一,在他的家族成员面前也是一位游走于各个阶层之中的流浪汉。而金圣叹,则以其放荡不羁的性格闻名,其中一个故事讲述了他如何在王斫山家的千金银子的借贷事宜上作弊,这种行为在其他朝代几乎无法想象,但或许正体现出了晚明那种更加开放和放纵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