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朝代的更迭如同春秋的更替,各有其特点。从古至今,每个朝代都有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然而,在这些变化之中,有一个重要而又常被误解的事实:县衙中的鼓最初并非是为了鸣冤。
事实上,这些鼓最初是用来宣告县太爷下班的,它们相当于现在我们的下班铃。在明清时期,这些鼓才开始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百姓鸣冤使用。在没有检察制度的情况下,官员如何审案?老百姓又是如何打官司?
在我国,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案件进行审查、监督等职权。在没有检察制度的古代,官员如何审案?老百姓又是如何打官司?
击鼓不为鸣冤,是县太爷下班铃 “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击鼓鸣冤的情节,便以为在古代,打官司就一定要击鼓鸣冤,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昨日晏晶告诉重庆晚报记者,衙门前所设的鼓原本是用来宣告县太爷下班的。到了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百姓鸣冤使用。晏晶介绍说:“清代老百姓报案,一般程序直接向官方递诉状。”“击鼓鸣冤也被称为登闻鼓”,指的是老百姓有重大冤情通过正常程序得不到昭雪时找上层或权贵伸冗。
晏晶还提到:“咸丰时期,有当地妇女希望减免粮租就拦驾呈诉。但因为兵丁拦阻引发冲突,被发配边疆驻防地为奴。”
媳妇状告公婆不是想告就能告 “报案称‘告发’、“告状’”。周教授说:“这是封建时期对卑幼诉权限制,以维护尊卑秩序。”
用刑套取口供古时候合法 古时候开堂或者升堂,就相当于现在的开庭。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志刚介绍,不独清代一朝,在中国古代用刑都是合法。“现代社会不能用刑调查过程,但古允许合理用刑。”
王志刚说,“笞刑”是一种轻刑,用竹子、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法院开到院坝 清朝也有先例 法庭开到院坝,现在一样公开审理,让旁听。这不同的是判案不完全遵照律条,还会考虑当地人情关系及文化。
周欣宇介绍,一般情况下都是当庭宣判,只除非复杂影响较大推迟几天宣判。当事若对判决不服,上访分巡道知府,上诉这时候才有“检察”“监督”。
检查制度始于1906年 晏晶展示了清朝审理图片:“近现代意义上的检察制度始于1906年之前我国无此系统”。晏晶介绍:晚清派载沣端方赴日本欧美考察出使归国后陈奏变法必改定政制;1906年9月发布预备立宪谕颁布《大理院编制》与《试办章程》,引入了以日德为代表法系检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