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明代文学家与政治人物,以字称子元,号燕泉。出生于1474年,在宪宗成化十年的郴州(今湖南省一带)。他在弘治六年(1493)中进士,并被李东阳赏识,但因丧父而未能推荐他进入史馆。
何孟春的仕途曲折多端。他曾任兵部主事、员外郎、郎中,负责陕西马政;后又历任河南参政、太仆少卿和右副都御史。在云南期间,他面对过少数民族的反抗。正德十六年,当地的阿寺、阿勿等18寨爆发起义。随后,他回到朝廷担任吏部左侍郎,并参与制定尊亲王之议,但坚持认为此举违背了通例,最终遭到世宗的不满,被削去俸禄一个月。
他的学问渊博,对上下古今及时事均有深刻见解。何孟春是“茶陵诗派”的重要成员,其著作包括《燕泉集》、《馀冬叙录》、《馀冬诗话》、《何文简疏议》及《孔子家语注》,这些作品流传至今。他以气节自许,对时事得失喜闻乐见,但他的散文较多,不够精炼。此外,他还擅长医药,有《续群书抄方》的编纂经验,这本书未能广泛流传。
尽管如此,何孟春在文学创作方面并没有取得突出的成就。他对边疆生活有所感悟,如其诗作中的景色来西徼,萧条信远方水分羌部落山绝汉封疆等。但总体来说,他更多的是以讲学之见论诗,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的艺术表现力。这一点,《四库全书总目》的评论也提出了批评,即以讲学之见论诗,更是走向了浅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