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亲侄。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时,我袭父潞王爵位,并在河南卫辉建立藩国。在位二十六年后,当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明朝灭亡后,我流寓于杭州。清顺治二年的六月,在弘光政权覆灭后,我曾被推为监国,但几天后清军至杭州,我便投降。随后,被押解至北京并于第二年五月被杀于北京。卒于四十岁。
在弘光元年的五月下旬,当清军渡江并俘虏弘光帝时,我被请监国。我接受了这个职责,并在邹太后的命令下正式成为监国。但仅仅数日之后,便因黄道周的建议及马士英的意见,我们决定派陈洪范作为我的代表与清军进行和谈。此举导致我们最终不得不向清军投降,而我也因此失去了生命。
尽管如此,在音乐、书法和绘画等艺术领域内,我有着非凡的才能。我善于绘制竹石景物,如今,一块刻有“月外兰”图案的石碑仍然保存在卫辉市博物馆中。这表明了我的艺术才华得到了认可。
此外,我还擅长制作琴器,并设计了一种名为“潞琴”的高品质琴具,它们以精良的手工艺著称,以至崇祯皇帝将其视作珍宝,用以赏赐给诸王。而我所写的一部音律专著《古音正宗》则是对古代音律研究之深入,这本书共七册,其中收集了包括自己创作曲目在内的50首古琴曲。
最后,最让我留下的遗产是书法作品。我府中的许多手书石刻得以保存下来,即使进入了清朝初期,也依然受到尊重,以至汲县知县将它们镶嵌到崇圣祠中,使它们得以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