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0-1680),字谪凡,号笠翁,生于江苏如皋。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他18岁补博士员,在明代中过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居南京的芥子园,他开设书铺,编刻图籍,与达官贵人、文坛名流交往广泛。著有《凰求凤》、《玉搔头》等戏剧,《肉》、《觉世名言十二楼》、《无声戏》、《连城壁》等小说,以及《闲情偶寄》等书。
虽然身为“导演”,李渔利用职权与演员有所苟且,但他对与之有绯闻的女性负起责任,将她们娶为房室,并不曾始乱终弃。这在当时社会上被视为一种高尚的行为,就像唐朝宰相房玄龄说的那样,即使是打了三五斗田地,也可以娶妻生子。
然而,李渔一直遭到清议家的非议,被讽刺为“善逢迎”,更有人骂他“性龌龊”。这可能是因为他的确带领妻妾媳女奴婢组成的戏台班子去豪门唱戏,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不适当的行为。但从现代角度看,这可能只是发展文化产业的一种方式,无论是在乡镇还是豪门,都需要文化来丰富生活。
尽管如此,对李渔这一点评价有些过分,因为送戲给豪门并不算太过迎合,而向官家征稿才是真实的迎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无法准确评判李渔的心态是否健康,只能说他既不仇富也不仇官,是一位士林人物中的特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