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白居易苏东坡是如何买房的?一个宋朝房奴的艰辛生活
在这个充满激情与挑战的社会里,房子不仅仅是一处栖息之所,更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近年来的房价疯狂上涨,让每个人都深受其扰,有些人夜以继日地排队等待着买房,有些人手握大量房产却不愿意卖出,还有更多的人只好眼睁睁看着价格不断攀升,却仍旧无法拥有自己的家园。
面对这波动无常、变化莫测的地产市场,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临如此紧张的住宿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买房发愁吗?
两千九百多年的古代地产交易
要了解古代关于房屋交易的情况,首先需要认识到,在那时是否存在过这样的现象。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房屋交易不过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但实际上,这个领域远比我们想象得更早。
著名专栏作家李开周通过长期研究古代房屋交易,对记者表示,现在市面的所有现象,在古代也有发生。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据显示,从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土地交换,而到了战国时期,就有了房屋买卖活动。
有一块名字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刻录了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该铭文描述的是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位叫矩伯的人将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另一位叫裘卫的人,以此换取价值一百串贝壳的一些奢侈品。这宗土地抵押记录被认为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而就在矩伯和裘卫完成土地抵押后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的某一年,又有一宗同样内容的地契被刻入青铜器。这次记录的是周厉王购买田地的事宜,其中主角是一个叫鬲从的人,他向周厉王出售了一片田野,但由于担心对方赖账,所以鬲从要求对方承诺一定会按约支付费用。如果他赖账,则愿意让天神惩罚自己流放于异乡。这条誓言表明了当时人们对于财务信用的重视,以及对商业行为规范性的追求。
尽管具体数字未被记载,但李开周指出,当时除了存在土地抵押外,还有涉及金钱交换的地界变更,这意味着除了有土地借贷,还存在直接购买和销售。因此,可以推断当时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房屋市场基础结构。
那么,是否便已有人开始利用这些规则来谋取利益呢?
二手市场主导,开发商概念尚未成形
然而,如果我们把“开发商”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企业,那么在中国历史中显然不存在这样的角色,因为中国古典时代并没有企业这一概念。而且,在那个时代,大部分家庭都是自行建造他们自己的住宅,因此市场上的主要业务还是围绕二手住宅转售展开,不像现在那样有专业化的大规模建筑项目或分割出售单个单位等现代化运作方式。不过,从隋唐末期起,有一些人物开始专门进行商品性质的住宅建设,并选择租赁或出售这些物业,这也可以看作是在一定程度上模仿现代意义上的开发商模式。但总体来说,他们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大型专业化发展公司,而更多的是基于个人兴趣或者家族经营的小规模投资者。在那些年代,没有像今日那种复杂、标准化、高效率、大规模生产与分销系统中的“商品”、“品牌”、“广告”、“金融服务”,以及其他支持整个产业链条运行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