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明朝中期官员、水利学家。他在一生中曾四次主持黄河及运河的治理工作,对于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潘季驯自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后,先后在江西和广东任职。在隆庆四年(1570年),他奉命总理河道,并成功地堵塞了决口。但是,他因运输船只漂没事故而遭到勘查结果,被罢官。此后,他再次被起复,并在万历四年(1576年)三月担任总理河道。
他的治理措施包括“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方略,以及“蓄清刷黄”以保漕运的方略。他提出了修堤原则,如“必真土而勿杂浮沙”,并规定了一些有效的修堤措施和检验质量的办法。
潘季驯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工程师,也是一位深思熟虑的人物。他认为,“防敌则曰边防,防河则曰堤防”。他对待修建堤防就像对待边境一样严肃认真,用来抵御洪水和侵袭。
尽管面对许多挑战,但潘季驯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最终为明代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他的成就是典范,不仅因为他解决了当时的一个重大问题——黄泛灾害,还因为他展示了一种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影响的一种智慧。这份智慧至今仍然启发着我们如何更好地应对自然环境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