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制简介:权力的舞台与历史的脚印
明朝内阁是从建文四年(1402年)开始,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逐渐成为了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各不相同,一人至七人不等,他们奉命出外办事,并自称为“阁部”。
起初,内阁大学士仅扮演顾问角色,而最终决策权仍在皇帝手中。直到明仁宗和宣宗时期,大学士的地位才逐渐提升。在明世宗统治期间,即使首席内阁大学士拥有票拟的权力,但他们依旧不得不通过内部太监送达批红才能行使职权。此外,他们必须与宦官合作,以张居正与冯保为例。
明朝内阁制有哪些特点?
形成时期长且始终未取得法定的地位
从永乐开始,每一代皇帝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将大政委托于内阁。但由于他们谁也不敢违反祖制,将部分权力分享给了阁臣,因此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内阁与皇权矛盾重重,同时又屈服于皇权
尽管存在怨恨,如封还诏旨或辞职事件,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出身入仕,其在票拟被采用的情况下所拥有的权限并不稳定,没有保障,也缺乏连续性。这导致辅相们的业绩并没有显著提高,与汉、唐、宋相比,明代辅相们更难以施展抱负。
内阁受制于司礼监,矛盾深刻但不得不走司礼监路子
在中央体系中,虽然内阁有票拟权,而司礼监则掌握批朱红色的权限,这形成了一种双轨制。但由于双方的地位特殊性,使得它们难以抗衡,只能激烈争夺对皇帝的影响力。当宠信司礼时,后者会削弱其权限;当宠信回归正常时,则可能出现像严嵩或张居正这样的显赫人物。
内阁与六部经常互争雄长
六部原本隶属于丞相,但随着制度变革,它们变得独立,对皇帝直接负责,并享有完整的职责。而随着内 阁品级提高以及获得票拟權利,它们也越来越靠近皇帝,从而侵蚀了六部的一些职责。不过,由于它并非中书省,这种竞争往往是不断变化和调整中的,不断产生新的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