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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金句摘抄巡视总督清风明月之间的官职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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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古老而又神秘的土地上,有着两种官职,它们在历史长河中交替出现,却各自有着独特的魅力。总督和巡抚,这两个名字如同呼啸的北风,带来的是冷冽与严肃;它们是封疆大吏,但却有着天壤之别。

从洪武年间开始,朱元璋派遣太子朱标巡抚陕西,是为了考察秦地山川形势、慰劳父老子弟,并考虑建都之事。但这并不代表了后来的督抚制度。这一制度直到永乐十九年才真正形成,以管理地方为目的的巡抚开始正式设立。而总督则是在景泰年间设置,标志着它制度的形成。

明代虽然如此,但《明史》和《大明会典》中并未将他们列为封疆大吏,而是编入都察院系统。然而,他们实际上已经是管理地方的大臣,对于这种安排没有人提出疑问。这正是因为他们既有地方行政权,又兼具中央机构中的衔位,是管理地方、定性为封疆大吏无疑的事实。

到了清朝,这种局面得以延续。在清初,由于满汉矛盾缓解以及汉族地主阶级力量增强,雍正帝便多用汉族人担任督抚。但随着乾隆时期满汉矛盾进一步缓解,他改变了这一做法,不再频繁使用汉人和汉军旗人,而更多地依靠满人的任用。此时,即使在军事和行政方面依然多用汉族官员,但赏赐和升迁时却非常慎重。

嘉庆帝和道光帝继承了乾隆的做法,也继续多用满族的人选。不过,在这个时候,加进去一些能够迅速传达信息的手段,比如说“风云人物”、“能干”的描述,可以让文章更加吸引读者。到了晚清,由于中央权威衰落,权力逐渐向督抚倾斜,最终导致这些地区性的高级官员变成了割据一方的地方法官或军阀,与最初设立的地方管理者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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