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字灵皋,一字凤九,晚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散文家,以其卓越的文学才华和深厚的学术造诣,被尊为桐城派散文之父,与姚鼐、刘大櫆并称为桐城三祖。
方苞自幼聪慧过人,从小便展现出惊人的学习能力,他在四岁时就能创作对联,在五岁时能够背诵古典文献。在六岁那年,他随家迁居江宁旧居,但仍保持着桐城的地方归属。当他十六岁时,他返回安徽桐城参加科举考试。二十四岁时,他来到京城,并进入国子监深造,在那里与其他学者交往,并迅速获得了声名。
在他的学习生涯中,方苞屡次取得显赫成就。他在三十二岁那年考取了江南乡试第一名,而后又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考取进士第四名。这一成绩令他声名鹊起,即使面对《南山集》案件中的株连,也未能阻挡住他的学术追求。在狱中两年的时间里,他依然坚持著书立说,完成了《礼记析疑》和《丧礼或问》的著作。
康熙五十二年,由于重臣李光地的极力营救,以及皇帝亲笔批示“方苞学问天下莫不闻”,方苞得以免死释放。之后,他被任命为皇帝文学侍从,并参与编修《乐律》等重要文献。在后的几十年间,方苞担任了一系列高级官职,如武英殿修书总裁、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等。他还参与多项重大项目,如编纂《一统志》、《皇清文颖》,以及作为副总裁参与《三礼书》的修订工作。
尽管在乾隆四年遭遇谴革,但他仍被留下来继续修撰三礼馆的工作直至病逝。乾隆十四年的八月十八日(1749年9月29日),方苞圆寂于江苏,此前已经享有82寿辰,其遗体葬于当地。
作为一个严肃且坚定的人物,方苞致力于儒家经典的研究,对程朱理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并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他提出了“义法”说的理论,这种思想强调道德规范与法律秩序之间的一致性,为桐城派散文奠定了理论基础。至今,这些思想仍然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着深远影响,使得方苞成为历史上不可磨灭的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