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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方术道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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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术,传统中国五术之一,属民间信仰。古人相信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使人长生不老甚至变成神仙,这种思想源于先民对自身永葆青春的渴望。先秦时期,道教尚未成形前,人们开始大量的实践探索,寻找各种矿物植物等配置药方,以及研究寻找自身的命门,从事这一活动的人被称为方家或方士,因此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就叫“方术”。
及至中国东汉时期五斗米道张天师出现,修持神仙方术就被说成是“修道”,方士不约而同地共尊崇老子的道家无为学说,原本是哲学理论的道家思想之具体实践和实用方“法”与技“术”,因此也有人称“方术”为“道术”。现代有的人会称道术为“五术”。
秦始皇与炼丹术
由于五行(木火土金水)、阴阳和以自然法则的老子哲理,早在秦始皇之前,现区别为黄老道和方仙道派别的方士,已经用于中国医学理论;所以秦始皇为了追求长生不老药,要求方士们创制仙丹。后来亦因炼丹的意外,发明了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火药。这样的炼丹方术,正面做出中医药的膏丹粉等药剂;反面亦做出一些寒石散等含有重金属的毒害性矿石类精神科药物。
徐福与蓬莱神仙
秦始皇要求御医徐福创制长生不老药。徐福明知不可能,于是托词东渡蓬莱寻觅神仙以求仙丹,一去不返。
外丹与内丹
长生不老药炼不出来,长生只有依靠自身。丹士以炉炼外丹,道士炼炁(气),视身为炉,引气至丹田,称为炼内丹。近代称气功或养生功。
江湖术士
这些中国的方术有时被一些自称僧道之徒用作一般民间信仰作法之用。亦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江湖相士用作财物与骗色之徒所利用。
神仙方术经历史发展,衍生出多种民间信仰,为人熟识的有风水、通灵或问米、掌相命理、超渡等,对中华文化影响深远。
方术包括:画符、念咒、驱邪、祈福、超度、附身、乩童、观灵术房中术性命双修、外丹术等。
画符
符箓是符和箓的合称(符文、符书、符术、符篆、符图、甲马)。按《说文解字》:符者信也。按《云笈七签》:箓者指戒箓情性。符指书写于纸、帛上的笔画屈曲、似字非字、似图非图的符号、图形;箓指记录于诸符间的天神名讳秘文。道教某些道士声称用符箓可以召神徕鬼,趋吉避凶,降妖镇魔,治病除灾。
符箓术导源于巫觋。《后汉书》载:麹圣卿“善为丹书符。”《后汉书·方术传》记费长房向卖药翁壶公学道,壶公“为作一符,……遂能医疗众病。”《云笈七签》卷七《符字》说:“以道之精气,布之简墨,会物之精气。”某些道士、炼气士书符时运气于符上,以之治病,可能产生一定疗效。道书谓:“符无正形,以气而灵。”
符箓术是道教正一道的主要修习方术。宋元时符箓三宗(所谓“三山符箓”)为茅山上清派、阁皂山灵宝派、龙虎山天师道。
符,也称为符咒。是在道教法术的一种,用黄纸、或其他色纸,并通过一定的方法,书写画一些字或图案,常被认为具有驱邪的效果。此外,古中医的第13科祝由科也是画符治疗疾病。
咒语
咒语,是以某种特别的顺序或特殊音节念出,以促成某些神秘学中的特殊效果的语句。通常认为魔法师、巫师、僧侣或者宗教信徒能够借助咒语得到特殊的力量。佛门、道教常称咒语(曼怛罗或陀罗尼)为真言。
咒语起源于古代巫师祭拜神鬼时的祝词。此各话语可以通天地之气,积山河之音。《书经。无逸》说:“厥口诅祝”,疏云:“祝音咒,诅咒为告神明令加殃咎也。”说明最初的咒语就是用语言告诉神明要求惩罚恶人,并向神明发誓。
在道教中,咒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道教的咒语,就是起源于古时的巫祝。《说文解字》中载:“祝者咒也。”在黄帝时代祝、咒是不分的,黄帝时设的官职祝由,又叫咒由。
驱邪
驱魔是一种从被附身的人或地方中把寄居恶魔或灵体驱逐的行为。驱魔是一种属于古代的行为,现在依然是很多宗教信仰体系的一部分。
执行驱魔的人称为驱魔人,在西方多数是神父,东方则有道士、灵媒等,或任何被认为祈祷时拥有特殊能力的人。驱魔人会在驱魔过程中祈祷及使用各种宗教用具,如符号、符咒、圣像、十字架、避邪物等。驱魔人亦会在过程中祈求上帝或各种不同职级天使的帮助。 一般来说,被附身的人其本人并不被认为,亦不需为其行为负责。因此普遍来说,驱魔对于附身者被认为是一种治疗多于惩罚。
被恶灵附体和尝试驱魔的思想在古代是很普遍的,并且可能起源于古老的巫觋宗敎信仰。
宗教的新约中介绍了耶稣成功的驱魔,因为这些记载的事件,恶魔附身从此成为了宗教教义信仰体系的一部分,并且认可了驱魔成为了天主教,东正教的教义和一些新教教派的教义。
在近代,驱魔的重要性在大部分宗教团体中下降已经用的越来越少。一般来说,现代能够在某些情况下报道出来的主要在东欧和非洲;Anneliese Michel也许是最近的案例。这主要是由于对心理学和人类大脑功能和结构的研究。在许多情况下,过去一些需要驱魔的一些人人通常被患有心理疾病来对待。更普遍的是启蒙时代后世界观的改变,理性主义,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增加,使得在西方一些地区特别是欧洲一些国家信仰上帝和超自然力量的人逐渐减少。
但是1973年电影《驱魔人》的上映,使驱魔重新受到了广泛关注。电影发行后引起了美国和欧洲公众的强烈反响,恶魔附身的真实存在和驱魔行为在当代社会中占有了一席之地。相信驱魔真实性的观点已经不是那么激进并得到了广泛传播。
教中的驱魔
在教中,驱魔人用“上帝的力量”或者“以耶稣的名义”进行驱魔。因为他们相信耶稣曾命他的十二个门徒以他的名义驱赶邪灵。(马太福音)。天主教大百科全书中关于驱魔的文章这样记载:耶稣认为这项能力是救世主的象征,他准许他的门徒做同样的事(驱魔)。
犹太教大百科全书中的文章记载:耶稣“致力于将恶魔从人身上驱赶出来。”同时他也将这一能力传授给了他的门徒;但他比他的门徒杰出许多。
在耶稣的时代,犹太教得到了用有毒植物根部的提取液或东西所制成的药物进行驱魔的消息。他们提到驱魔是在犹太教的苦修派进行的。(死海古卷)
天主教
在天主教驱魔仪式为教会订立的圣仪之一,需要遵照教会的罗马礼书,只能由任命的司铎(或者更高级的圣职人员),需要经过当地主教的明确许可,并且只能在确定在仔细的药物治疗之后排除精神病的可能。
在民间情况可能会遭遇到一些邪魔骚扰情况,但并非所有骚扰事件都需要进行正式驱魔仪式,天主教知名驱魔助理华伦夫人表示:“有些家庭搬进充满灵魂的房子,不会受到影响,但这些地方对有些家庭,就会闹得鸡犬不宁。” 另外,教廷首席师阿摩斯神父已为人实行驱魔超过7万次,神父表示:“受到魔鬼打扰的概接近三成,但是实际上需要驱魔的概接近1%~2%”,根据圣经马窦福音17章12节观点,耶稣说:“但这类魔鬼非用祈祷和禁食,是不能赶出去的。”因此在天主教信徒非正式驱魔仪式或预防方式都是用“祈祷与禁食(守斋)”。念天主经亦有驱魔效果,天主经最后两段是:“不要让我们陷于;但救我们免于凶恶。”在天主教中,邪魔善于,免于凶恶是指免邪魔或灾祸。
超渡
超度,也称超荐等,在丧葬与马来西亚华人丧礼中,俗称作功德、作功果等。超度是一种“丧事”的宗教仪式,是在佛教、道教、民间信仰中,以布施僧侣、道士、念诵佛经、召请等等行为,使祖先或亡灵弥补生前罪业,得到冥福、增加福报、减轻身处地狱、饿鬼等轮回恶道的困扰等。有时还有破地狱的仪式,道士会带亲属做一些动作仿效目莲救母,象征把亡者救出地狱。
作旬
闽南人传说,人死后每七日须做法事,是为“作七”,连作七次,由头七到满七,“七七四十九日”才结束。闽南人称此为“过王官”,“王”为阎王,“官”则目莲尊者部下的查察司判官李玄邃、赏善司判官杨玄感、罚恶司判官韩子通、阴律司判官崔子玉等“目连厅四大判官”复审。
如果没有立过大功或犯过大错的人(有大功会立即天堂,有大错会即刻贬入十八层地狱),死亡四十九日之内,灵魂会经过十殿阎君的一到七殿审查,每七日抵达一殿。四十九日后,要由“目连厅四大判官”复审,最后由目连尊者判断死者获得了多少冥福,故富贵门阀多在“尾七”(第四十九日)之后,每一旬(十日)举行法事一次,称“作旬”,以祈祷于四判官与目连尊者。
第五十九日为“初旬”,由阴律司崔判官复审;第六十九日为“二旬”,由查察司李判官复审;第七十九日为“三旬”,由赏善司杨判官复审;第八十九日为“四旬”,由罚恶司韩判官复审;第九十九日为“五旬”,由目连尊者亲自复审,但“五旬”通常会与“百日”合并办理。“百日”、“一年”、“三年”,过完最后的阎君三殿,然后发往转世。
清治时期起,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人则直接称“作七”为“作旬”。
附身
附身,是一个超自然概念,意指活人的躯体被超自然灵体(如恶魔、神、先人的灵魂等)暂时性操控,因此表现出一些与平日相异的行为。附身的概念可见于许多宗教、神话及民间传说中,如灵媒、乩童。
当并非所有宗教信仰认为灵体纯粹为善或恶,当灵体被认为是的时候,“鬼上身”一词被广泛应用,而通灵中的灵体则会被认为是有益的情况。应用于附身的词语包括巫毒、受洗于圣灵。被附身之人会表现出,经神失常有如精神病患者,自言自语,眼目凶狠,折磨自己等之类的反常行为。附身看起来并不可怕,但会引起旁观者的紧张和灵体的疲劳。
有些宗教——特别是亚伯拉罕诸教,并不承认有益灵体附身事件的存在。假如他们接受附身的概念,他们自然会把附身归入之列。很多宗教也习惯以仪式驱赶这些的灵体,广义来说称为驱魔。
教的圣经里多处提及灵体附身事件,例如:
马太福音第8章28节至34节,提到两个被鬼附的人。
马可福音第9章17节至27节,提到一个小孩被附身的经历。
在临床医学上有所谓解离症、多重人格、癫痫、甚至创伤后压力症候群都可能造成这种现象。另外一种附身经验是在耳边不断听到有人讲话的声音,甚至会命令人去做一些事,常出现在精神症或是药物滥用者身上。
通灵
通灵(英语:Mediumship),意为与不可见的亡者灵魂,进行沟通对话的行为。实施通灵的人,称为灵媒,或称通灵者,是指具有招魂术、心灵感应、天眼通、意念致动、先知先觉等特异功能,能够和灵魂对话见面的人,称为通灵术。
与亡者沟通的尝试,在人类早期历史就已经存在。通灵在19世纪后,成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
乩童
乩童亦是灵媒的一种,由鬼神附身到人的身上,以预言祸福,展力,是道教仪式中,神明跟人或鬼魂跟人之间的媒介。虽然被称为乩“童”,但实际上也有相当年长者。神明上身则称为“起乩”,而整个过程则被称为“扶乩”。
在,乩童又称“乩士”,常见的神明起乩,有王爷神、济公、哪吒太子、天上圣母等,在香港:有齐天大圣、关公等,有时也有家属的灵魂、孤魂野鬼等。乩童的工作除了当人、鬼、神之间的媒介外,还有收惊,有时甚至有治疗绝症的用途(虽然其实际效果还尚未得到证实)。不过,亦有研究指出,的乩童,原本出处或范畴与道教乩童不尽相同,不论语源或出处比较接近东南亚地区巫术。
此外,乩童可以分为文乩与武乩,神明附身在他们身上时称为“起乩”(台语称为起童)。文乩起驾大致以吟唱、口述的方式,帮信众解惑;武乩主要是帮信徒驱魔镇煞,在绕境踩街手持法器五宝(如七星剑、鲨鱼剑、月斧、铜棍、刺球),常以各种法器敲打自己身体,使得血流如注,展示神威。有时甚至用长铜针来贯穿脸颊,称封口、锁口(俗称灌口针),还有极少数宫庙堂的乩童灌口针,所使用的是小型王爷头(或五营头)下连有一根短铜针的型状。
祈福
祈福是祈求神明降福或设醮还愿之事,是善男信女向神明表达自己的心愿,希望得到神明庇佑的一种祈求赐福方式。通常读书人士、职场人士等等祈福,消除自己一切烦恼,护佑自己考试成功、事业顺利。
说到“祈福”,圣经中对“福”的理解与世界上的理解是截然相反的,世界上认为钱财,名利,学历,职位,甚至有漂亮的妻子,聪明的孩子就是福气,但是圣经对“福”的解释是:“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祈福类的巫术,和道教的祈福道场有些类似。但是也不尽相同。一般为”祈福消灾,将灾祸消弭于无形,以及达到自己的愿望。“
祈福类的巫术大致上有:挽回感情、挡灾消祸、催旺事业、人丁兴旺、消除疾病、平安富贵。
祈福类的巫术,也是捏一个泥人或是木偶,又或是在求法人身上内套符文套。然后巫师祈福祝祷。借此达到求法者的祈福的目的。
外丹术
外丹术或炼丹术是中国的道教的一种方法,也是化学的雏形。同时它也对中国传统医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外丹术包括了黄白术,也就是炼金术。最早是通过炼制铅、汞等药物来制作长生不老的丹药。开始称作金丹,后来为了与内丹相区别,而称为外丹。相信外丹术的人认为,丹砂可以反复变化,黄金可以永久,因此用他们制成的丹药,吃了可以长生不老。
炼制外丹,是通过各种秘法,烧炼成丹药,用来服食,或直接服食某些芝草,以点化自身阴质,使之化为阳气。
另外,道家外丹也可指“虚空中清灵之气”,近代陈撄宁先生云:“外界资助,当然不可少,却是在虚空中寻求。”“修仙者,贵在收积虚空中清灵之气于身中,然后将吾人之神与此气配合而修养之,为时既久,则神气打成一片,而大丹始成。” 李道纯云:“外阴阳往来,则外药也。内坎离辐辏,乃内药也。” 《天仙正理》认为内药、外药皆原本先天祖气,所谓外药,是指“祖气从生身时,虽隐藏于丹田,却有向外发生之时,即取此发生于外者,复返还于内,是以虽从内生,却从外来,故谓之外药。”所谓内药,是指采外药炼成还丹大药,“全不着于外,只动于发生之地,因其不离于内,故谓内药。”。“外药为生而后采,内药为采而后生,实止此一气而已。”
外丹也可指道家法术如符箓、雷法等。→ 五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