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土地和物价等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发展得以显现,被一些人称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它在商业化方面仍有很大差距。明朝整体来说,“铸钱当不出千万贯”,这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币量。这意味着尽管晚明时期的商业活动增多,但总体上还远未达到宋代那样的水平。
政府在放弃使用商业化管理手段,并尽可能简化社会组织机构的情况下,面对日益复杂的事务,却找不到恰当的技术解决方案,因此更加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在现代人的观点中,我认为明朝应该用法律来解决的问题,都被归结到道德价值上去,用简单的道德原则如尊卑、长幼、男女来处理问题,以此来替代法律。这种以文人为主导,以道德伦理为标榜的社会,其虚伪和不切实际之处,在中国历史上达到了顶峰。
可以说,这正是明朝全面抛弃技术,而用道德替代法律的一个必然结果。这一过程,使得整个帝国变得过分依赖文人的智慧,从而导致了一个充满虚伪和不切实际性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