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的诞生可以追溯到隋朝。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随着时代的更迭而变化,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判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这导致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加之存在“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问题,使得荐举制度的弊端显而易见。隋朝建立后,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废除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系统。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开皇七年(587年),定下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人的规则,并要求他们在京城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优异,就能够获得秀才称号。而十八年(598年),又增加了分科考试,当时设有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只有京官五品以上和地方总管、刺史才能进行推荐考核。当隋炀帝即位后,他进一步扩大了科目,从文才、武艺、品德到治能等方面共设十个科目,并规定只要有一项才能被采纳,即可根据其表现升迁。此外,还设立进士科,用诗赴及试策来考核。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