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改革之手。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制各有不同,但荐举任官的方式一直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评选士人、选拔官员时,将重视士庶身份和门第高低,形成了“上等不容寒门,下等不容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冗余,人才过剩,“十羊九牧”、“百分无一”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些弊端在荐举制度中暴露无遗。随着隋朝的建立,它们进行了一系列深刻的改革,最终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一种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初步形式。在开皇七年(587年)设定,该系统规定每年各州推荐贡献出三名秀才进入京城参加考试。如果表现优秀,便被授予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年),更细化为分科考试,那时只有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可供考生选择。这两科由五品以上京官及地方总管或刺史进行推荐考核。当隋炀帝即位后,他进一步扩展了这套系统,使其包括文才、武艺、品德以及治国才能等十个方面,同时由文武五品以上职位的人员进行推荐并且规定只要具有任何一种才能就能被录取,并根据成绩迅速提拔。此外,还设置了一条进士道路,用诗赴试策来考验学子。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