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不断演变,但荐举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门第高低和士庶之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格局。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不仅出现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的问题,也导致了“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现象,使得荐举制度内部积弊显而易见。隋朝建立后,便通过改革解决这些问题,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为其发展奠定基础。在587年的开皇七年,该制度被正式确立,每州每年推荐贡生三名入京参加考试,其中表现优秀者可获得秀才称号。而到了598年的十八年,这个系统进一步完善,以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为两大科目,由五品以上京官及地方总管、刺史等推荐考生。随着隋炀帝即位,这些规定被扩展到文才、武艺、德性治国等方面的十科,并由文武五品以上官员进行荐引,同时规定只要有所特长,即使是末流人物也能得到录用,并根据能力升迁。此外,还设立进士科,以诗赋试策作为选拔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