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革新之手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不断演变,但荐举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阶层的分裂以及门第等级,这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力过剩,一些地区出现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的情况,同时缺乏优秀人才,使得推荐制度充满了问题。隋朝建立后,对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将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开皇七年(587年)设定规则,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名入京参加考试,其中表现突出的被称为秀才。而到了十八年(598年),分科考试开始实施,当时仅有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这两种类型由五品以上京官或地方总管、刺史负责推荐考生。在隋炀帝即位后,扩展到包括文才、武艺、品德及治国能力等方面的十个科目,并规定所有这些领域都可以通过考核来选拔人才。此外,还设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试策作为考核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