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革新之手。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有不同,但荐举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阶层的分裂以及门第等级,这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力过剩,一些地区出现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的情况,同时缺乏优秀人才,使得荐举制度显现出严重的问题。隋朝建立后,以改革为基石,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处于试点阶段,将地方推荐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开皇七年(587年)正式实施,每州每年推荐贡士三人到京城参加考试,并根据成绩授予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年),随着系统的完善,便设立了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个科目,只有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才能进行推荐考核。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是隋炀帝即位后,也进一步扩大至包括文才、武艺、品德和治国能力等方面十个科目,并由文武五品以上官员进行推荐,并规定只要表现突出就能被录取,同时也注重根据个人才能逐步升迁。此外,还特别设立进士科,用诗赴任和策论作为考核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