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初年,贪污六十两以上的银两,即便是枭首示众、剥皮楦草这样的严厉处罚,也难以根治此类问题。这种现象被形容为“朝杀而暮犯”,即使在开国之初也无法彻底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嘉靖之后,士大夫阶层出现了显著变化,他们普遍将贿赂视作与官场交际的一种手段。在这个时期,即使偶尔会有一些清廉之士,但他们往往难以善终。
到了天启朝,有一位吏科给事中名叫魏大中,他有一个独特的做法,那就是如果有人上门送礼给他,他就立即举报这件事。但令人遗憾的是,即便如此正直的人物,最终还是遭遇了不幸。他被权臣魏忠贤诬陷,最终死于诏狱。这一事件反映出,在那个时代,即使是那些试图抵制腐败潮流的人,也可能因政治斗争而成为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