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住房政策,如同一道时空之门,引领着人们穿越至元朝的重大历史事件。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法则,如同一位严厉的监护者,禁止所有官员在工作之地筑巢建巷。若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购房,当地官员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与买房人同受处分。
唐朝卖房“先问亲邻”,如同一条悠长的河流,持续了一千多年限购政策,“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亲戚和邻居。五代十国规定卖房时,要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宋朝细致到骨子里,将征求意见的顺序明确:先问族人后问四邻。
假如你不问亲邻,亲邻发现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一年内向官府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并重新出售,让家属为第一售对象、四邻为第二售对象。但除非亲们逃荒逃到了外地,你急等用钱又无法询问,你不得不卖房,同时有见证人的签字画押,有买卖合同,有缴税证明,有公章政府才不会追究。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当时宗族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基础是宗族制度,一切不动产法律道德层面都是个人与族人的共有物尤其是房屋这类由祖上遗留的地产。如果未经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伤害其情感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稳定减少宗族内部纠纷 朝廷规定在卖前一定要先征求亲属同意。此外也为了便于检举进而便于政府控制每一户居民设置了“首重近鄙”即优先让近居的人购买,这样把百姓都固定到土地上统计人口征收赋税勘破案件都变得容易。
宋朝禁止京官二套禁令:“现任京朝官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购置产业。”这是限制兼并平衡住市场供需矛盾让老百姓有屋可栖息,现在政府出让国土给开发商用的招拍挂方式也是如此不过当时叫做实封投状:公布地块底价,有意向写纸装信封投箱公开念各方报价最高者可买此后明清两代扩大化禁止所有官方工作所在地购屋 明朝规定凡司吏不得见任处所置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入主府 清将照搬加条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隐匿入主府地方失察议处目的是严防维护自身统治
明太祖逼盖穷民屋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南京龙江闲置土地260间瓦屋供无屋南京民居;上海华亭县居养院翻修供无衣上海民居试点成功复制全国朱元璍认为可以 在全国范围内没饭吃国家给饭食没衣服国家给衣服没屋国家给屋梦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