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宸濠(1479年—1520年),明代宁王,明太祖朱元璋五世孙,宁康王朱觐钧庶子。出生于南昌,以简介为人称述其事迹。
初封上高王,因宁康王无嗣,于弘治十年(1497年)袭封宁王。正德二年,他先后贿赂太监刘瑾及佞臣钱宁、伶人臧贤等人,恢复了自己一系的护卫屯田,并畜养亡命之士,随意杀逐地方文武官员和无辜百姓,更是强夺官民田产动以万计。
他企图以己子入嗣武宗,以取得皇位。但是,当张忠、萧淮等人告发他的罪行后,明武宗下旨收回护卫,并令其归还所夺之田。面对这一消息,他在正德十四年六月十四日借口明武宗荒淫无道,为开启叛乱而集兵号称十万,并杀害巡抚孙燧、江西按察副使许逵。在这之前,他曾试图通过私信与刘瑾建立联系,以此作为恢复护卫屯田的基础。
他还曾驱除异己,如对巡视江西右佥都御史王哲不满而毒杀之,以及指控江西副使胡世宁,不幸的是被迫自尽。此外,他还多次受控告,但由于朝廷的包庇,最终未能受到惩罚。
朱宸濠得知明武宗有喜好在宫中张灯为乐,便于正德九年的正月向武宗贡献新样四时灯数百,这些灯极其巧妙并且引起火灾,但仍然获得了武宗的褒奖。他甚至试图让自己的儿子进入太庙接受礼仪,被认为是在实践成为帝位继承人的步骤。
然而,在1515年的早期,由于他开始招募战略家和谋士以及公开反对他的官员要冒生命危险,大部分地方当局要么合作,要么默不作声。这表明尽管他有权力和影响力,但仍然无法完全控制整个帝国。他最终被捕并伏诛,其家族也遭到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