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公,生卒年不详,姬姓,名高,周文王姬昌第十五子,周武王姬发异母弟,周武王灭商朝后,受封毕地 (在今陕西咸阳,一说在今陕西西安),史称毕公高,是毕国与毕姓始祖。周成王临终时,遗命他与召公辅佐周康王继位,周康王命他治理东郊。由于毕公等人的辅佐,使周成王与周康王时期天下安定,四十多年没有使用刑罚,史称“成康之治”。下面66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主要成就
毕公高随周武王兴师伐纣立下赫赫战功。西周建立后,他负责处理被商纣王关押的犯人。他采取宽大为怀,平反不少冤狱,表彰因直谏受害的功臣,因而名声鹊起,成为“周初四圣”之一。后被周武王封于毕国,爵位为公爵。世称毕公高。周武王死后,其为顾命大臣之一,他与周、召二公等一起相继辅政周成王、周康王,使周王朝的经济文化有较大的发展,并形成“成康之治”的盛世。
历史评价
商容:“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色,故君子临事而惧。”
姬钊:“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弼亮四世,正色率下,罔不祗师言。嘉绩多于先王,予小子垂拱仰成。”
颜之推:“毕公无老, 保嫠洛邑, 惟公受采, 其事不忒。”
司马贞《史记索隐》:“毕公之苗,因国为姓。大名始赏,盈数自正。胤裔繁昌,系载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