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才(1558—1629),字参之,号闲适,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与顾宪成、顾允成、高攀龙、安希范、刘元珍、钱一本、薛敷教并称“东林八君子”。他在万历十七年中举进士,并迅速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职。在四十年,他成为南京太仆寺卿,但因不满朝廷党争而引退。
天启初年,他再次被任命为太仆寺少卿和太常,但均未赴任。直到天启四年,他担任南京工部右侍郎,此后仅上任三个月即辞官。叶茂才以其醇德助人著称,曾帮助朋友高攀龙脱离困境,并成功营救了高攀龙的儿子免于逮捕。
崇祯二年,叶茂才在家乡病逝,终年72岁。他推崇“天下事非一家私议”,并在东林书院提倡公论精神。他深受世人的尊敬,被《明史》赞誉为恬淡寡嗜好,对国家有着清流之志。在他的生平中,不断地展现出他对正义的追求和勇气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