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才(1558—1629),字参之,号闲适,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与顾宪成、顾允成、高攀龙、安希范、刘元珍、钱一本、薛敷教并称“东林八君子”。他以清高自持,不愿参与朝廷的党争,最终因病辞官。
叶茂才在科举考试中考中进士,并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职。他对朝中的腐败现象不满,因此辞去官职。在天启初年,他再次被任命为太仆寺少卿,但他没有前往。后来,他又被提升为南京工部右侍郎,但仅上任三个月即辞官。
叶茂才以其醇厚的品德和助人的善行著称。他曾帮助朋友高攀龙免受牢狱之灾,并且在高攀龙投水自尽后,尽力营救他的儿子。最后,叶茂才因病逝世,在家乡得到了谥号。
《明史》评价叶茂才是“恬淡寡嗜好”,他在东林书院提倡公论精神,对于时政日非也多有所感叹。但由于当时朝中的党派纷争,他最终选择了远离政治生活。在他的整个仕途中,他始终保持着独立的态度,不愿意成为任何派别的一部分。这使得他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份清廉而又坚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