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殉制度的复兴,究竟是如何一场历史悲剧演绎?我们探索这一古老王朝为何在汉唐之后废除的人殉习俗,却在明初再次恢复,并沿袭了元朝的传统。有人认为,这种倒行逆施与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的影响有关,同时也可能与程朱理学过于强调忠孝节烈有关。
理学要求每个人都做圣人,都遵守忠孝节烈的道德规范。明太祖朱元璋的葬礼由建文帝主持;明成祖的葬礼由明仁宗主持;明仁宗的葬礼由明宣宗主持;而明宣宗死后,由“三杨”主持。这四位皇帝均受到了深厚文官教育,被誉为仁孝贤君,而被指责为残暴的是实际上未实行过人殉制度的人选。因此,罪魁祸首似乎就落在了理学之手。
细思极恐,这样的说法有些道理。在《祖训》和严密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朱元璋对历代王朝治乱兴衰有着深刻认识,对后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他重视家国关系,将治天下之道放在家教之先,要求后妃谨慎侍奉,不得参与宫外事务或参与朝政。
然而,当年幼皇孙朱允炆继位时,朱元璋对自己的身后事表现出了担忧,从而安排周密地进行了人的殉葬。而此后的几个皇帝,只是沿用了这套“一如太祖旧制”的规矩。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曾经推翻并废除了人殉恶习的大帝国,又会重新走向如此残酷的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