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最不该灭亡的朝代中,有一个名为都司卫所的人物机构,其职能和存在背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明太祖洪武初年创立的这类机构,起初名为都司、行都卫,后来在洪武八年的改革中被更名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和行都指挥使司(简称行都司),并最终在宣德年间得到固定化。
明朝时全国共设有十六个大型的都司和五个较小规模的行都 司。每一个布政使司下辖一个大型的都司,其军事长官是备受尊敬的大将——“,都指挥使”,他们与布政使一起驻扎于同一城池之内。在不同的地区,这些机构负责了不同的任务,其中山东、浙江、江西等地就各自拥有自己的独立管理体系。
除了这些主要的大型机构外,还有一些专门负责守护皇陵安全的小型留守局,如安徽凤阳府设置中的中都留守局,以及湖广承天府设置中的兴 都留守局,它们分别监管着凤阳等八卫以及显陵二卫,并专注于皇家陵墓的保护工作。
作为明代地方最高级别的人力资源调动中心,所有的地面军事力量均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京师五军总督府。而且,每一座城市都会设立若干个更小规模但仍然具有重要作用的小单位——卫所,这些单位进一步划分成千户所和百户所,以至于最底层的小旗队伍,从而形成了严密而庞大的军事组织结构。
尽管如此,由于屯田制度逐渐废弛,原本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的一部分地方实土卫所逐渐融入到了当地社会,而最初设计旨在维持国家安全与稳定,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系统却因其自身缺陷无法有效应对国内外挑战,最终导致它在清朝建立之前已变得无力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