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十六位重要人物中,都司卫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些机构是洪武初年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起初名为都司和行都卫,后来在洪武八年被更名为都指挥使司和行都指挥使司,并最终在宣德年间固定下来。
明朝全国共设有十六个都司和五个行都司,以及两个留守司。每一个布政使 司(即行省)下辖一个都司,其军事长官称为都指挥使,与布政使同驻一城。在各地设立了卫所,每府设置一所或多所,大约由五千六百人组成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组成一个千户所,一百十二人组成一个百户所。这复杂而严密的军事体系,负责维护国家边疆安全,同时也参与国内治理。
除了主要任务外,这些机构还承担着屯田生产,以确保士兵生活需要。此外,还有一部分专门用于守御皇陵的留守司,它们独立于其他所有机构之外,不参与地方行政管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构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涉及民政、经济管理与军事训练相结合的地方行政区划。而《明史-地理志》将这类包括有大量屯田并涉及民政管理的大型卫所称作实土卫所,而不包含任何实土或仅以军事组织存在的小规模无实土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