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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怪事为什么多晚明文士爱蹭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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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吃些“嗟来之食”,他们的心灵敏锐,对于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更为强烈,但这个时代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享受财主家提供的白食和乐趣。文士们大快朵颐,宾客们笑语盈盈,这种共同享用的场景就像是一种大同世界。

在这时代,有一些人物如朱承彩,他以花钱而闻名,不私藏金银,却经常邀请文士和妓女共饮一顿。一年中秋节,他还举办了盛大的宴会,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多位文人,还有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作为酒伴。这类活动让人们感到在一起吃饭更有趣。

王伯稠这样的个体尤其引人注目。他既不参加科举,也不追求资产阶级的地位,而是专注于写诗、混迹酒局,当有人组织派对,无论是否收到正式邀请,他都会带上自己的肚皮去参加。他的故事令人难以理解,为何晚明会出现这样的人物?

林春秀虽然穷困,但他爱喝酒,每天都要找朋友郑铎借酒喝,一醉即疯,一疯便开始狂骂。这份无忌惮的生活态度让人惊叹,即使是给他借酒的人也不气馁,只为了陪伴他度过每一个日子。

晚明时期,与其他朝代不同的是,它有一种融洽与资本主义萌芽相结合的文化氛围。在这个时代,商业力量与文学艺术产生了一种互补关系。商人赚钱后乐意分享给文人的同时,文人们也尊重并欣赏商人的成功。这种文化现象,使得晚明成为一个特殊而且独特的历史时期。在这里,即便是贫穷的小说家,也能找到支持者,让他们能够继续创作下去。而对于那些自认为高贵但实际被轻视的文学界人物来说,他们也可能因为别人的忽视而变得更加傲慢,从而形成一种相互推动的情境。

李渔带着家属四处漂泊,以打秋风为生,这样的行为在当今社会看来显得有些奇怪,但它或许正是晚明遗风的一部分;金圣叹则因借钱买橭银子却未归还,被迫抢白别人的筵席,这样的豪放生活方式,在清初极为罕见,但它可能也是晚明那种民间养士精神的一个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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