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锦衣卫虽然拥有强大的执法权力,但在抓捕人犯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首先,他们需要获得驾帖,这是皇帝亲笔签发的专用文书。驾帖上的每一纸都代表着一次行动,而每次行动都必须得到刑科给事中的批准。整个过程繁琐复杂,不容许任意逾越。如果有幸拿到了驾帖,锦衣卫们依然不能随意捕捉多名罪犯,每一张驾帖只能用于一次性确保一人被捕。在历史的早期,如弘治、正德年间,锦衣卫甚至被限制于不得离开京城范围内执行任务。这意味着即便他们手握牙牌,上面标注“出京不用”四字,也无法超越这一界限。如果要外出执行任务,还需征得诸多衙门如五城兵马司、五军都督府衙门、刑部、大理寺和督察院等机构的联合签署,以防止冒充和滥权。此外,在十七个所中,只有“缇骑”这支精锐部队真正能称得上是属于真正的锦衣卫。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行动都是对法律程序严格遵守的一种体现,无论是在内部还是对外,都展现了明朝对律法至上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