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他们的心灵敏锐,对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强烈,大多数宁愿挨饿也不吃“周粟”。然而,在那个时代,有些文士确实喜欢参加派对和宴席,他们会去财主家白吃白喝,享受丰盛的美食。被款待的人往往显得非常开心,而款待者则笑容满面。
在南京,一位名叫朱承彩的宗室后裔经常请来文士和妓女共饮一顿。他曾举办一次大型宴会,邀请了包括张献翼在内的120多位士子,还有40多位名妓作为伴侣。即使有人家里有金钱,也愿意到这样的场合中一起享用美食,因为那里的气氛更加热闹。
王伯稠是一位诗人的例子,他虽然考过科举但未能中榜,却选择写诗为生。在他看来,没有必要因为吃人嘴短而刻意奉承财主或缙绅,只要有好酒好肉,他就会乐此不疲。
林春秀是另一位自由撰稿人的故事,他虽然穷困,但爱好喝酒。一天没喝酒,就无法正常生活,因此他常常去朋友郑铎家的酒局,那里的主人不仅给他提供了酒,也没有因此感到愧疚。
晚明时期,这种文人与商人的关系颇为融洽。商人们赚了一些钱,不仅自己享受,还乐于与文人分享。这段时期,商人们的地位较之过去更高,而文人们也因而获得更多尊重和支持。